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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工智能生成图片著作权第一案 原告胜诉!

发布时间:2023.12.01 北京市查看:402 评论:0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原告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生成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侵犯了原告的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500元。这也是国内首例涉及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通过输入一些提示词,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生成了一张人物图片,并将其发布在某网络平台上。被告在个人账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并使用了原告的图片作为配图。原告发现后,认为被告侵犯了他的著作权,遂将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原告是否享有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的著作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生成图片的过程中,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等。这些智力投入体现在图片上,使图片具有了“智力成果”的要件。

因此,法院认为原告是直接根据需要对涉案人工智能模型进行相关设置,并最终选定涉案图片的人,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且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故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

法院同时指出,虽然原告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但他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众的知情权,显著标注他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或模型,以免误导他人或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天天IP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_3NdSkv6CPHwfftDl6f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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