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复审有几次答复和修改权利要求的机会?

发布时间:2021.02.02 山东省查看:2135 评论:4

例如, 权1、A 权2、A+B 权3、A+B+C 实审时发了三次审查意见,争论权1是否有创造性,驳回了。复审是申请不删权1,还争辩权1的创造性,如果复审委也不认为权1有创造性,发了审查意见,答复的时候可以删掉权1,主张权2A+B有创造性吗?然后第三次再主张A+B+C。复审委给机会吗? 要是直接删了权1或直接删权1和权2,那就太可惜了 复审委发一次审查意见说权1不具备创造性,申请人删了权1,主张权2的创造性,复审委会不接受修改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不就跟实审一样了,复审委的人有那么多时间吗? 或者是,申请人如果坚持权1有创造性,复审委不认可,直接驳回,申请人需要把权1删了,再重新提一次复审? 求高人指点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多看看审查指南吧

    2021/02/02 22:42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
  • 第2楼
    完全可以把审查员所认为没有创造性的权利要求全部辩论一遍,只要错开重复辩论即可,即,权2以权2新增限定的技术内容作为主要核心进行辩论(如果权2确实有料的话)。

    2021/02/03 01:01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
  • 第3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21/02/04 22:36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
  • 第4楼
    基本上只有一次机会吧,复审是奔着授权去的,所以一般你得提出一些实质性的证据或论点,如果你不能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或论点,就会维持驳回有效,如果你能拿出证据,就会打回重审,也就基本上授权了;所以应该不会有第二次修改的机会。至少我没见过

    2021/02/05 15:37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