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企业之间的专利许可受到“出口管制”的影响吗?
发布时间:2020.09.07 北京市查看:2760 评论:2
最近,美国政府对中国高科技企业频频出手,不断有中国企业被加入“实体名单”。这也给中美企业的技术转移市场蒙上阴影。有一家中国药企最近宣布获得美国企业的专利许可,被人夸赞是应对出口管制的胜利。还有一些知识产权人士号召企业为防止越来越严格的出口管制,先储备购买一些美国专利……
其实这些说法容易引起人们误解,以为公开的专利许可业务也会受到美国出口管制的限制。在美国出口管制法规中, 与专利许可业务关系相对比较大的是《出口管制条例》(EAR)。EAR主要针对军民两用产品或技术的出口管制,美国政府(BIS)会定期公布相关产品或技术的清单,主要包括核材料实施设备、微生物与毒素、通信、信息安全、航空推进等等。
这个出口管制条例对出口到特定国家的技术或产品有严格的限制,中国不言而喻是重点关注的目标国。而且这里的“出口”不仅指实体产品或技术资料的出口,还包括发送电子邮件,甚至中国人在美国的一个办公室收到相关敏感资料,也受到这个条例的规制。
但EAR也有规定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可以军民两用的产品或技术,比如大豆、石油或治疗癌症的特效药,这些产品美国政府反而要求中国企业多进口。
对技术出口的限制也主要是指保密的材料,对于包含在专利或已经公开的专利申请中的技术,不在EAR规制的范围之内,这一点EAR有明确的规定:
这个其实也很容易理解,专利一旦公开了,所有人不分国界都可以看到其中的信息,在公开那一刻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出口”,而且有的专利在申请阶段就进入了目标国,更是名副其实的“出口”了。对于已经公开的专利再进行出口规制毫无操作性,也没有必要。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美国一直指摘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希望更多中国企业接受美方的专利许可,为美国企业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谋利提供方便。所以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希望,甚至不惜代价逼迫中国企业接受美方的专利许可,当然更加不会对美国企业的专利许可横加阻碍。否则高兴的反而是中国企业了,白白用了专利,还不用付钱。
即使美国对华为进行严厉制裁的时候,依然不妨碍高通对华为进行专利许可,高通刚披露的财报显示还从华为收了18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
当然,对于尚未提交官方申请的专利交底书或未公开的专利申请说明书,这个实际上还是技术秘密阶段,这种资料的转移还是要注意出口管制的合规问题。此外,在一些不纯粹的专利许可情况中,也包含一些技术秘密的转移,这些也逃不了出口管制。
所以,中美企业之间的公开的专利许可不受EAR影响,中美企业都可以相互在对方的国家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而且,在双方争端白热化的阶段,专利也是重要的武器,不能因噎废食,担心出口规制的问题就不敢在另一方申请专利,更不能因为担心将来的出口管制,对于美国企业的专利许可邀约像捡了便宜一样全盘接受。
文章作者:佑斌,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TVOod3xANohXU1ZB1Wv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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