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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贡献比例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0.08.11 浙江省查看:3795 评论:32

从事IPR三年了,目前是以发明人上级领导的意见来确定发明人的贡献比例,并以此来决定后续的奖励分配比例。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不同领导的比例分配方式五花八门,有均分的,有发明人为主其余雨露均沾的,也有完全给发明人的。而且对于这一过程,IP部门也难以监督。 想问下各位大佬是怎么操作的?有没有比较客观的标准?如何监督这一过程,避免对发明人积极性的打击呢?

标签: 企业I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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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公司挺好的哦,还有奖励

    2020/08/11 17:3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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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离职的发明人有吗?领导定.

    2020/08/11 19:36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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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有撰写人来确定的

    2020/08/11 20: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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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溯回 发表于 2020-8-11 17:30
    你公司挺好的哦,还有奖励

    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尴尬处境

    2020/08/12 08:1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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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ylcx 发表于 2020-8-11 19:36
    离职的发明人有吗?领导定.

    离职的发明人这种情况也遇到过,最近手头上就有一份,正发愁呢

    2020/08/12 08:1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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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helloyin 发表于 2020-8-11 20:06
    有撰写人来确定的

    由撰写人来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发明人的话语权,但是从企业做事的角度来说,终究还是绕不过其上级领导那一级。而且同样难以监督

    2020/08/12 08:2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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