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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问题,假设将“灯”修改为“白炽灯“

发布时间:2019.11.28 陕西省查看:1083 评论:3

无效时,将权利要求中上位的技术特征,修改为下位具体的技术特征,且实际缩小了保护范围,这样是否允许? 比如将“等”修改为“白炽灯”。 但是“白炽灯”这个具体的下位并没有在权利要求中记载(记载灯,是否意味着包含记载了“白炽灯”?),只在说明书里记载了。

标签: 无效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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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修改超范围,不是前后的保护范围比大小,这个你知道吧?

    2019/11/28 16:2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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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有一条从权写了,所述灯为白炽灯,就可以修改了。

    2019/11/28 16:3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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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蒙蒙亮认为 于 2019-11-28 17:27 编辑

    刚没看见无效程序……应该是不行的

    2019/11/28 17:17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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