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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宽限期在无效中的一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26 天津市查看:796 评论:2

如果外观专利在国家认可的展会上展出,展出后在宽限期6个月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但没有勾选要求宽限期,却授权了
1、其他公司或者个人是否可以对该外观专利基于“该产品在展会展出为公开技术”为由提出无效请求?如果可以以该理由为由,那么如何获知该专利申请人未在申请时没有勾选要求宽限期的选项呢?
2、如果外界无法知晓宽限期在申请时候有无勾选请求,那么只要申请日落在宽限期以内,是否外界就无法对该专利以“该产品在展会展出为公开技术”为由提出无效请求呢?

标签: 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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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无效的话,对于本次的问题一般采用新颖性的条件进行无效,对于第一个问题,我认为无法被无效掉,可以参考专利法A2.1和专利法A24;对于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实际上属于同一个问题

    2019/11/26 14:2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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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新颖性只是用来审查员检索到文件进行无效会对本专利授权产生影响,但是授权后,只要能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证明就无法被无效掉

    2019/11/26 16:3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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