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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要求修改的疑问

发布时间:2019.11.12 山东省查看:1220 评论:4

权利要求1,包括a,b,c,实现技术效果为甲;权利要求2为权1从权,附加d,其中说明书中描述,d必须要和e一起才可实现技术效果乙,单独使用无其他技术效果; 无效宣告请求过程中,专利权人将权2作为新的权1 请问,此时,是否可以说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缺少特征e,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20.2

标签: 专利无效 专利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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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当然可以说了啊。

    2019/11/12 14:4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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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实施细则20.2是说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此时的权利要求1是能解决背景技术中的技术问题的,只是缺少e无法实现说明书中说的技术效果乙,此时是要先重新确定修改后的权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吗,另外需要补充,权利要求1a+b+c用来实现技术效果甲是无创造性的

    2019/11/12 15:0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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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上帝 发表于 2019-11-12 15:05
    实施细则20.2是说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此时的权利要求1是能解决背景技术中的技术问题的,只是 ...

    无效宣告请求过程中,专利权人将权2作为新的权1
    ===========
    那么原来权2对应的那个东西,是不是已经成为独权了呢?

    2019/11/12 15:0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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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11-12 15:08
    无效宣告请求过程中,专利权人将权2作为新的权1
    ===========
    那么原来权2对应的那个东西,是不是已经成为 ...

    嗯嗯,是的

    2019/11/12 15:0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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