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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专利侵权诉讼时,你可以这样……

发布时间:2019.09.19 上海市查看:1046 评论:1

本帖最后由 吉江数据 于 2019-9-19 14:43 编辑

---专利侵权诉讼---


知识经济时代,专利侵权诉讼目的既不再是单纯的为了捍卫与尊重知识产权,也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技术领先者维护市场,遏制、限制,甚至排除竞争对手,以维护市场垄断利益的一种竞争手段。

近十几年来,在各产业界逐渐爆发规模性的专利侵权诉讼,显示出专利侵权诉讼已经成为了一种商业模式,尤其是在技术竞争激烈的某些技术领域,如电子、通信、数字技术等领域,发动有计划的专利侵权诉讼已经成为一种有计划的商业活动。

激进的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有计划的运用专利或遏制、或威慑、或骚扰技术竞争对手,以防止或阻碍竞争对手的产品进入市场,争夺或破坏专利权人垄断的市场利益,也可以以专利作为一种谋取商业利益的工具。


---釜底抽薪---
近年来,我国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数量增长态势显著,如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受理的专利案件相较于2017年增长了103.6%。遭遇专利侵权诉讼,可以采取哪些应对方法以化解风险?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可采取的应对方法很多,如进行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权利用尽抗辩......等等多种方式。本文拟对专利侵权纠纷应对的釜底抽薪之法进行详细分析,以供被诉侵权人化解侵权风险时参考。

所谓釜底抽薪,是指把柴火从锅底抽掉,才能使水止沸,比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遭遇现实的专利侵权诉讼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专利侵权诉讼时,对对方的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就属于釜底抽薪之法。专利权一旦被宣告无效,则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如能使竞争对手的专利全部无效,就可从根本上达到化解专利侵权风险的效果。专利无效最终效果取决于是否能正确、精准的运用专利无效理由。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无效理由---由于技术缺陷而导致的无效理由:
1.   被授权的专利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2.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3.   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的;
4.   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授权的外观设计没有明显的区别的;
5.   授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前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的;
6.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
7.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8.   属于不应当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
9.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且重复授权的。

第二类无效理由---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缺陷导致的无效理由:
1.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2.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
3.权利要求书未能清楚、简要的限定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
4.外观设计申请的照片未能清楚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5.申请人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6.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的技术特征;
7.分案申请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第三类无效理由---由于专利申请程序操作不当导致的无效理由:
1.在我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未经保密审查就向外国申请专利的;
2.同一申请人同一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且重复授权的。

关于专利无效,有一种说法,叫做“世上没有无效不掉的专利。如果有,那就再无效一次”。因此,在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无效请求之前,需要对被控侵权的专利进行专利技术信息、专利申请过程文档进行详细的检索、分析,对专利技术市场运用、技术发展进行全面的摸排,明确具体的专利无效请求的理由,以力争做到有的放矢、箭无虚发。如果基于时间的问题,难以明确专利无效的理由或不能及时准备相应的证据时,可在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明确或增加无效宣告的理由,也可以在此一个月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被受理之后,将正式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我们相约下次交流专利无效实务操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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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谢谢分享

    2020/01/10 15:1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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