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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案申请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6.10 广东省查看:1170 评论:2

各位大神,请问我有一个关于A装置和B、C组成一个系统想保护,另外还想保护A装置里面的部件,这样应该怎么申请比较好?老板想分开两个专利申请,可不可以分开两件专利申请?如果分别两个专利申请需不需要同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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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本帖最后由 huihuiyaya 于 2019-6-10 18:38 编辑

    我认为,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情况一、如果那个由A、B和C组成的系统的创造性不在于A的结构,那么可以分开申请;
    情况二、如果那个由A、B以及C组成的系统的创造性在于你所说的A装置里面的部件,那么可以在一个案子里申请啊(类似这种,权1. 一种A装置,包括XXXX。权2. 一种系统,包括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A装置,B以及C。)
    如果是情况二,只要你不差钱,你想分开两个案子也是可以的(“同时递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是非正常申请,所以,有被国知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可能性,但是因为你只递交2件,数量不多,而且权利要求必然不同,所以,认定非正常申请的可能性不大),还有,就是你在写ABC系统的案子的时候,肯定不可避免的会写A的结构,所以,为了避免互相成为对比文件,一定要同日递交。

    2019/06/10 18:3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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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huihuiyaya 发表于 昨天?18:32

    谢谢!

    2019/06/11 19:2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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