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OA答复中的一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3.02.26 中国香港查看:11147 评论:3
中文申请的权利要求有明显的“其特征在于”
天外有天,这里有不少美专高手,想请教:
美国申请,独立权利要求1, 我看到外翻用“主题词 +comprising......., wherein......”,
但是wherein未必就严格对应于“其特征在于”,而且一个权项中有不止一个wherein。
结果non-final OA,审查员就说权利要求不清楚indefinite, 没有清楚的指出所要请求保护的主题。
这种情况就是争辩而已吗?还是仅把wherein对应于“其特征在于”,重新划界?
还是把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结合进权利要求1,以克服不清楚的缺陷?--这个作法是最后的考虑,因为不想保护范围太窄。
谢谢先。
john_lee123
另外,"wherein" 不对应于“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要直译的话一般译成“characterized in that”。但是我们通常都不这么说,而是用 comprising。Comprising 是非限制性的,表示你所 claim 的主题除了权利要求项中列出的以外,还可包含其它东西。
2013/02/27 00:34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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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是 112 (b),
OA第一段,审查员引用112 (b)后,直接说全部权利要求as being indefintie for failing to particularly point out and distinctly claim the subject matter,没有其它解释(这个我与相关领域的一资深代理人讨论过,他说没感觉indefintie )。
您估计的情况出现在OA第二段,权利要求1中确实有一小处(我们直接用美国代理人翻译的),可能大意了,将"a base"写成“the base ”了。审查员说了insufficient antecedent basis.
可以直接将“the base ”改为“a base ”,克服insufficient antecedent basis缺陷,就代表将第一、二段OA涉及到问题都解决了吗?
2013/02/27 02:19 [来自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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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3/02/27 03:13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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