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利法经典案例”一书中的小瑕疵
发布时间:2013.02.23 中国香港查看:2653 评论:1
正在学习之前借的书“中外专利法经典案例”
也许是之前因为论坛里有人推荐,去图书馆借来,一直没时间看。这几日正痛苦的处理一个美国申请的OA答复,在找对比文件时无意中看到此书,就拿来看看,其中有美国专利法关于创造性、说明书不确定(实务中应该是“说明书不清楚”)的经典案例,多少有些借鉴意义。
发这贴想说,这书中有不少明显是外行话,就好像法律要求法言法语,专利何尝不是?
随手举两个例:比如第151页第2段的“先行基础”,应为“引用基础”;这段的最后一行“…委员会裁定权利申请1以及依赖于它而存在的权利申请2至7不确定”,“权利申请”应为“权利要求”,“依赖于它而存在的权利申请2至7”应为“从属权利要求2至7”。
我先声明,本人每天忙忙碌碌或者营营役役,对深奥的学术问题无从讨论,也就是对无关紧要的小皮毛指手划脚一下,不喜勿插。
不过,我相信,没有这些小瑕疵,这本书的水平会明显更上一个台阶。
RER
2013/03/27 10: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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