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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公证材料

发布时间:2017.12.04 福建省查看:1084 评论:0



抵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书面订立的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的活动。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可以有效地减少风险,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自然人抵押**合同公证材料:
1办理此公证需要抵押人和**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并提供抵押人和**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应到场并提供身份证明;
2债权债务主合同(如**合同、**合同等);
3抵押合同或抵押**合同文本;
4抵押物权利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已办理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股权或存款证明等);抵押的若系共有财产,应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并例查;
5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人、组织抵押**合同公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名单、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抵押的决议、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债权债务主合同(如**合同、**合同等);
3抵押合同或抵押**合同文本;
4抵押物权利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已办理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股权或存款证明等);
注意事项
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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