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为什么有时候分案申请可以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发布时间:2017.06.13 辽宁省查看:5402 评论:4

最近做真题的时候遇到一个问题想要请教大家,2013年专利法第33题: 李某于2012年4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下列由李某首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相同主题的申请,哪些可以作为该发明专利申请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A.申请日为2011年6月7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 B.申请日为2011年6月4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C.申请日为2011年5月6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2年4月5日被申请人撤回 D.申请日为2011年8月9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外国优先权 答案为BC,分案申请不是不能作为要求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吗,为什么B是正确的? 谢谢大家的解答!

标签: 优先权


分享

收藏(1)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B.申请日为2011年6月4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人家问的是母案申请能否作为优先权基础?不是问分案申请。

    2017/06/13 17:16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2楼
    读题要仔细,不要掉坑里。这个题之前思博有人问过。

    2017/06/14 10:21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6-13 17:16
    B.申请日为2011年6月4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人家问的是母案申请能否作为优先权 ...

    多谢大神解答,明白啦!

    2017/07/17 10:16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
  • 第4楼
    yaoqingml 发表于 2017-6-14 10:21
    读题要仔细,不要掉坑里。这个题之前思博有人问过。

    嗯嗯,谢谢提醒~~~

    2017/07/17 10:17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