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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02 江苏省查看:2525 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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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
2017/06/02 17:15 [来自山东省]
李工仲明
2017/06/02 17:20 [来自北京市]
daling8296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6-2 17:20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 ...
2017/06/02 18:09 [来自北京市]
daling8296 发表于 2017-6-2 18:09李工,请教一下,在一个月内补缴年费的,还是可以享受费减的吧?
2017/06/02 22:31 [来自天津市]
kss2006
纵横四海 发表于 2017-6-2 17:1530% ,如果提交新的费减请求并通过后可按15%
2017/06/05 11:3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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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博省省长
主题:5 回帖:389 积分: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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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
2017/06/02 17:15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7/06/02 17:2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daling8296
李工,请教一下,在一个月内补缴年费的,还是可以享受费减的吧?
2017/06/02 18:0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如果你指的是在这段时间内去提出费减请求,是否对年费还有效力,我觉得是没有效力。
2017/06/02 22:3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如果你是问,补交的年费,是否仍然能够享受费减。应该是可以享受的。
至于滞纳金的基数,要按照全额的年费计算,而不是减缓后的年费。
2017/06/02 22:3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kss2006
正解!感谢各位!
2017/06/05 11:3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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