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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时不小心勾选了发明人不公开的选项,有什么可以补救的方法?

发布时间:2016.11.16 山东省查看:10826 评论:9

专利申请时不小心勾选了发明人不公开的选项,有什么可以补救的方法?

标签: 专利申请 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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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撤回,以其为优先权,重新提交1份申请

    2016/11/16 09:3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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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根据总理@T136xxxx3762Ko  的提示,发现了这一条:
    http://www.sipo.gov.cn/sipo2013/ ... 20070418_156602.htm
    关于发明人(设计人)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办事规程
      





    【分类号】 402001199005
    【标题】 中国专利局办公室关于发明人(设计人)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办事规程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专利局
    【颁布日期】 19900309
    【实施日期】 19900309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名称】 中国专利局办公室关于发明人(设计人)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办事规程
    【题注】
    【章名】 全文

    一、发明人(设计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在专利出版物中不公布其姓名。该请求应由发明人(设计人)本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书面提出。该书面请求中应当注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名称、发明人(设计人)的真实姓名和该发明人(设计人)的签字或盖章。提出专利申请之后的请求不予受理。

    二、请求不公布发明人(设计人)姓名的,应当在专利申请请求书的发明人(设计人)栏目中注明“本人请求不公布姓名”字样。

    三、专利局收到含有上述请求的专利申请请求书后,数据采集程序不输入发明人(设计人)姓名,仅输入“本人请求不公布姓名”字样;在以后程序的专利出版物及专利证书上也不出现发明人(设计人)姓名,但标明“本人请求不公布姓名”字样。

    四、发明人(设计人)请求不公布其姓名的,一经提出后不得要求重新公布其姓名。









    2006-12-13

    2016/11/16 09: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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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楼主想要补救办法,大家集思广益吧。

    2016/11/16 09: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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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不公布发明人姓名的,应当在请求书“发明人” 一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 (不公布姓名)”。不公布姓名的请求提出之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专利申请单行本、专利单行本以及专利证书中均不公布其姓名,并在相应位置注明“请求不公布姓名” 字样,发明人也不得再请求重新公布其姓名。

    这是审查指南上的原话。除了重新提交一份申请要求优先权,我也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2016/11/16 10: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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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要求在先申请为优先权基础,这个招数是可以的。
    至于,分案申请,或许也是可以的。

    2016/11/16 16: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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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通过著录变更,变更一下发明人是否公开即可,这种事操作过,简单的很

    2016/11/17 15:1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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