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专利法中“优先权”中“相同主题”的理解

发布时间:2011.10.09 广东省查看:8126 评论:8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如题,法条中的“相同主题”应该怎么理解呢?

标签: 专利 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 国务院 行政部门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在思博上搜到的 第二部分 第三章 4.1.2 有详细解释:“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的效果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但应注意这里所谓的相同,并不意味在文字记载或者叙述方式上完全一致。”

    2011/10/09 16:25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 第2楼
    Araziel 发表于 2011-10-9 16:25
    在思博上搜到的 第二部分 第三章 4.1.2 有详细解释:“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领域、所解决的 ...

    谢谢,根据您的指引,我找到了。看来我看指南还是看的不细啊,还得继续努力。

    2011/10/09 16:47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3楼
    即四个相同!

    2011/10/09 17:2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鬼魔道 于 2011-10-9 17:45 编辑

    4个相同 技术领域  技术问题 技术方案 和 所带来的效果

    2011/10/09 17:4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5楼
    谢谢大家伙儿

    2011/10/09 17:5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6楼
    echo8508 发表于 2011-10-9 17:56
    谢谢大家伙儿

    有问题可以先在思博上搜索下.

    2011/10/10 08:29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