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发布时间:2009.02.25 广东省查看:7839 评论:11
评论列表
vivian
2009/02/25 15:46 [来自北京市]
吉水人
2009/02/25 15:50 [来自广东省]
tgl692
2009/02/25 15:53 [来自广东省]
小咖
2009/02/25 21:38 [来自北京市]
2009/02/25 21:56 [来自北京市]
2009/02/26 09:08 [来自北京市]
快速回复
天煞
[6]思博省省长
主题:15 回帖:1193 积分:2409
TA最近发帖
热帖推荐
kl_qDGrgv_2180
2025-12-13 14:03:42
藏在景点的西安品茶t台海选喝茶工作室小天地茶香袅袅间把风光喝进心里
2025-12-13 14:00:25
逛累了景区西安品茶工作室等你来茶香混着风光解锁旅游新方式
vivian
2009/02/25 15:4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吉水人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条: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故专利代理人不能申请专利,呵呵~
2009/02/25 15:5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tgl692
2009/02/25 15:5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小咖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
审查员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抵触申请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以上是《审查指南》关于“抵触申请”的定义和审查规定。
具体而言,就1楼列出的情况,A构成B的抵触申请,那么(以非PCT申请举例说明)
(1)A的申请人不同于或部分不同于B的申请人
(2)A和B都是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请
(3)A的申请日早于B的申请日,且A的公开日晚于B的申请日(含申请日)
(4)A和B实质上相同。
2009/02/25 21:3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小咖
2009/02/25 21:5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小咖
也就是说,如果A构成B的抵触申请,那么A的申请人与B的申请人可能是不同的申请人,也可能是相同的申请人。
2009/02/26 09:0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