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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二审引入新的对比文件也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要怎样答复啊?

发布时间:2015.05.20 江苏省查看:4498 评论:9

本申请为生产方法改进,1项主权,4项从权。一通引用对比文件1,列举区别特征,说是公知常识,全部无创造性。现在来的二通先把一通正文部分抄了一遍,然后引用对比文件2,列出区别技术特征,列举区别特征,说是公知常识。最后分析一通答复,指出工艺参数在权1中无记载,无说服力(参数范围在从权中,也是答复时不严谨,用词不规范)。这个要怎么答复呀?

标签: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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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打丫的 最烦这种一看不行了就赶紧换对比文件的鸟审

    2015/05/20 11: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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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不认同 就继续坚持 如果认同 就按照的新的对比文件继续答复 正常的

    2015/05/20 13:0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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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如果不认同 就继续坚持 如果认同 就按照的新的对比文件继续答复 正常的

    关键审查员在二通中把两篇对比文件都做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都写了区别技术特征。最接近的技术不是只有一个吗?

    2015/05/20 13:4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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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打丫的 最烦这种一看不行了就赶紧换对比文件的鸟审

    换对比文件也见过,但是这个增加一个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实在不知道要怎么答复

    2015/05/20 13:4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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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为了加强说理,进一步补充了一个文件进行评述,其实欧美很多都是这么评述的。

    2015/05/20 15:1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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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换对比文件是正常的吧?两个都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显然不对。

    2015/05/20 15: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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