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已经主动补正了还需要答复补正吗?

发布时间:2015.05.11 浙江省查看:5455 评论:5

发明专利初审阶段,自己发现了一个错误,赶紧提交了主动补正。然后不到两天就收到了补正通知书,恰好就是那个错误。 审查时间(发文序号)是20150506,发文时间是5月11号。而我主动提交的时间是5月9号。这样我还要再答复一遍吗?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可以打审查员电话问问。

    2015/05/11 08:4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2楼
    即使你不打算递交替换文件了,你也还是要答复一下那个通知书的,告知审查员我的这个缺陷已经消除了,你可以去某某时间我递交的文件中去寻找。这样,即使你克服这个缺陷的方式,并非你克服这个缺陷应该使用的方式。这个通知书也还是给审查员回信了。大不了审查员告诉你克服这个缺陷的方式不对,你再以正确的方式递交一下就可以了。

    审查员发出某个通知书,最好还是给他递交个答复为好。否则,你要是不递交的话,你的申请可能被视为撤回。

    2015/05/11 08:4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3楼
    谢谢楼上各位

    2015/05/11 09:09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4楼
    这个必须要答复的,不然案子在出案里,回不到审查员的待审查案子里面
    建议将之前的补正内容加入,完整答复

    2015/05/11 09:2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5楼
    roczjn 发表于 2015-5-11 09:28
    这个必须要答复的,不然案子在出案里,回不到审查员的待审查案子里面
    建议将之前的补正内容加入,完整答复 ...

    但是我不知道怎么答复啊大佬,我可以上传正确的权利要求书吗?还是按照审查员给的补正意见进行答复,因为上传的错误的权利要求书和我写的正确的权利要求书是不一致的。

    2020/07/03 11:13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