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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中只看原告专利的独权就可以了,对不对?

发布时间:2021.09.14 山东省查看:1610 评论:14

被告的专利或产品具备了原告专利任意一条独立权利要求中所述的每一项技术特征,则侵犯了原告专利的权利。所以侵权判定中只看原告的独权就行了。
大佬们看看我的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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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独权只是他最大的保护范围而已,有可能还是会落入其他从权的权利范围内,这样还是会侵权的,所以全部都应该看

    2021/09/14 20:0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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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哈哈

    2021/09/14 21: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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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你不懂,为啥非要做侵权案件?法师?

    2021/09/14 23:14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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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5 08:17:42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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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5 11:14:35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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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5 13:33:08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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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是的,如果没有落入独权的范围,那肯定也没有落入从权的范围。

    2021/09/15 13:27 [来自广东省]

    1 举报
  • 第5楼
    同楼上,如果不被独权全面覆盖的话肯定不被从权全面覆盖

    2021/09/15 15: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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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判断独权就可以;
    如果不满足全面覆盖,那么恭喜你,这个专利你可以不用看了;
    如果有一个部件有等同风险,那么要看从权是怎么限定这个部件的,看到最小限定范围,在看还能不能认为等同,如果不是,那么综合做决策,如果是,基本上准备无效吧;
    如果全面覆盖,但是发现独权写的ZTM大(通常是新型和PCT专利),这时候要看从权

    2021/10/20 17:12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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