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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外观设计产品外壳为透明材料的话怎么看待内部结构

发布时间:2021.01.19 上海市查看:1808 评论:12

背景是:收到客户的一件邮件,里面是4组外壳为透明材料的产品,每一个产品的每一个面都能清楚、明确地显示内部结构,不同产品之间只有内部结构略有不同(只是具有或不具有内部结构A或B得区别)。 问题是:(1)对于单个申请来说,每一个面显示的内部结构相当于什么?图案吗?还是说就是内部结构,不保护? (2)4组产品之间能否构成相似设计?

标签: 外观设计 专利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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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5章5.2.3 仅以产品的外观作为判断的对象 “对于外表使用透明材料的产品而言,通过人的视觉能观察到的其透明部分以内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应当视为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一部分。”

    2021/01/19 13:34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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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客户要保护的是“透明”这一特点?不是的话,把壳子弄成不透明的。是的话,在壳子内部衬背景色,然后说明是透明的。

    2021/01/19 15:1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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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内部结构,保护,4组产品之间能构成相似设计

    2021/01/19 15:5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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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坐等下一位大神解释

    2021/01/20 10:1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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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1)对于单个申请来说,每一个面显示的内部结构  算作形状,并非是不保护的内部结构。(设计要点你可以写在于形状)   可以理解为,因为外壳是透明的,内部可以直接看到,所以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内部结构(一般不可看到)。

    (2)可以构成相似设计。

    另外,对于带有透明部分的图片:若显示效果较好,则可直接使用,即,可直接从图片上看出来哪部分是透明的,哪部分是内部的;若显示效果不好,可以提供两种状态的图,第一,将外壳直接显示为透明,第二,将外壳直接显示为不透明,并在简要说明中予以说明。

    2021/01/20 11:35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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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针对第二个问题,如果你认为这系列外观设计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点仅在于内部结构,且这系列的内部结构互不相同,那就不能够构成相似设计,只能分案申请。

    2021/01/20 13:0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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