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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撰写题权1中应该加第一和第二夹持件

发布时间:2020.11.18 未知属地查看:2986 评论:46

应该加。三个理由。
第一,夹持装置是一个纯功能限定的单词,没有任何结构性说明,纯功能限定的一般不能直接作为权利要求特征部分的全部。
这和2016年是不一样的,16年是穿过出气孔的搅拌装置,做了结构限定,发明点是穿过出气孔,并没有直接说搅拌装置。
第二,最后一段有提示,交底书只保护两个夹板的结构。已经明显在告诉考生,说明书仅对这种结构进行了充分公开。其他结构可能超出说明书的范围,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如果出题人不是这个意图,就可以说不限于两个夹板的结构,或者根本不提,那么权1直接写夹持装置,然后对三个实施例的共性特征用从权概括,就是可以接受的。
第三,从分数的分布上。权1应该有18分左右,那都写夹持装置,得分点和区分度在哪里?夹持装置一个点15分,大家都满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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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真棒

    2020/11/18 11:5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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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出题人可能在试图把你带歪也说不定哦😂😂😂

    2020/11/18 12:0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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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8 12:09:53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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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支持写进权1。不写进权1的话,实施例不用看,权1都能写出来,那还要啥实施例。

    2020/11/18 12:0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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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8 12:20:43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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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我觉得写不写都可以 如果答案要写进去,那么上位会扣点分 。如果答案不要写进去,没上位就无了。   纠正你一点 这种概括叫做装机+功能 不叫纯功能概括。

    2020/11/18 12:1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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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8 12:26:11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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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8 13:03:05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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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9 05:45:2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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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先搞定什么叫纯功能限定再说

    2020/11/18 12:13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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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后面一段,一般不是提示,就是陷阱。撰写特立独行一般会出问题。发明点是最基础的改进,夹持装置就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了,具体结构就不是必特了。

    2020/11/18 12:16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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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8 12:22:02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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