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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20战机外观获专利奖,但它的专利权稳定吗?

发布时间:2020.08.10 北京市查看:1213 评论:3

本帖最后由 芒果冰 于 2020-8-10 09:22 编辑


升力体边条翼鸭式布局飞机”——歼20***获得了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金奖。









歼-20是中国现代空中力量的代表作,也进入了世界最先进的第五代***行列,它是中国国防能力高速发展的一个象征,这都是无可挑剔的军事硬实力,国人自豪。


但是,请特别注意,这件专利的申请日期是2017.10.17日。



而据多份公开资料,早在2016年11月1日,第十一届珠海航展,歼-20就首次进行了空中飞行展示。两架歼-20做了公开飞行,不仅在现场引起轰动,也立刻被西方媒体在内的多数媒体大量报道,例如下面这样的报道。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均无地域限制。

那么,从上面的信息来看,似乎早在专利申请日期前,战机外观即被网络媒体公开了,或者是使用公开。当然了,法律上确定需要更为严密的证据。

如果在专利申请日期前被公开了,那么这件专利有新颖性吗,授权后获得的专利权还会稳定吗,答案你自己想。至于得奖,那确实是实至名归,无可挑剔,咱也是一码归一码的讨论。



来源;专利江湖



标签: 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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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玩意还是线条图也讲究外观,不是首要是功能性的东西么。

    2020/08/10 09:3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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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20/08/10 09:5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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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16年的J20和17年的J20是一样的么?
    16年的公开真的能让公众所知么?

    2020/08/10 15: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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