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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文字能不能是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发布时间:2019.11.12 广东省查看:850 评论:5

比如:所述XX按键,印刷有标记文字,所述标记文字,用于注明XX按键的功能。

标签: 实用新型 专利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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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只有标记文字的改变,并不足以使得其符合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的要求。

    2019/11/12 16:0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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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11-12 16:09
    只有标记文字的改变,并不足以使得其符合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的要求。

    不只有标记文字,要保护的是整个产品方案, 但是如果没有标记文字,显然方案不完整,可是,在权利要求求中写入标记文字这个的内容,又不知行不行

    2019/11/12 22:3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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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11-12 16:09
    只有标记文字的改变,并不足以使得其符合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的要求。

    除非你的其他的改进,已经非常明显的能够使得该方案符合保护客体方面的要求。否则就是凶多吉少。

    2019/11/12 22:4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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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直接说按键作用不就行了吗,又不是一定要写“印刷文字”这种特征,用其他特征标识不是也可以么,比如凸起之类的

    2019/11/25 10:00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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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KUMA233 发表于 2019-11-25 10:00
    直接说按键作用不就行了吗,又不是一定要写“印刷文字”这种特征,用其他特征标识不是也可以么,比如凸起之 ...

    那就不要用印刷,写成“设置有标记文字”

    2019/11/25 12:20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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