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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机构合伙人变更的问题请教

发布时间:2019.11.05 重庆市查看:2078 评论:5

麻烦请教一下各位,在专利管理系统进行合伙人变更,国知局那边已经同意,但是意见说要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寄回国家知识产权局,这个是正常的流程吗?以前变更时也没有这个要求。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证副本就是注册证副本吗?寄去国知局后多久能够寄回来呢?

标签: 变更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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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是执行合伙人的变更吗?不应该是换证么?

    2019/11/05 10:4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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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思小博 发表于 2019-11-5 10:45
    你是执行合伙人的变更吗?不应该是换证么?

    是的,就是新增了公司的合伙人,这个需要变更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吗?许可证上面也没有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2019/11/05 10:50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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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xl1990 发表于 2019-11-5 10:50
    是的,就是新增了公司的合伙人,这个需要变更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吗?许可证上面也没有合伙人的相关信 ...

    执行合伙人的信息,非合伙人信息。
    可以打电话问问,为什么要这么操作。

    2019/11/05 10:5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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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思小博 发表于 2019-11-5 10:54
    执行合伙人的信息,非合伙人信息。
    可以打电话问问,为什么要这么操作。 ...

    好的,谢谢。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不是就是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呢?

    2019/11/05 11:12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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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lgz

    2019/12/31 16: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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