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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制的专利代理机构咨询

发布时间:2019.08.02 四川省查看:1405 评论:7

真心请教各位,最新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制的是五分之四以上股东满足2年执业经历,那另外的五分之一必须是没有执业资格的吗?比如有执业资格没有满2年的这种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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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那另外的五分之一必须是没有执业资格的吗?
    ==================
    有没有资格都可以。

    2019/08/02 10:3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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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8-2 10:36
    那另外的五分之一必须是没有执业资格的吗?
    ==================
    有没有资格都可以。 ...

    今天我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协会那边,有个人回复我说那个五分之一必须要没有资格的人,但是管理办法里面并没有规定

    2019/08/02 11:08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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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xl1990 发表于 2019-8-2 11:08
    今天我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协会那边,有个人回复我说那个五分之一必须要没有资格的人,但是管理办法里面并没 ...

    我只能说那个人在扯淡了。

    2019/08/02 11:1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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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公司章程;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五名以上股东;
    (五) 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五分之四以上,难道不包括百分之百吗?

    2019/08/02 11:1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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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xl1990 发表于 2019-8-2 11:08
    今天我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协会那边,有个人回复我说那个五分之一必须要没有资格的人,但是管理办法里面并没 ...

    按照行政规章的规定,就是可以的。李工说的没错。

    2019/08/02 12:4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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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9/08/02 13:3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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