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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分案申请,对原申请会有什么影响?

发布时间:2019.10.10 浙江省查看:3094 评论:8

《审查指南》规定:

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上述期限届满后,或者原申请已被驳回,或者原申请已撤回,或者原申请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的,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是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分案申请,原申请该如何处理?更一般的情况下,提出分案申请,对原申请会有什么影响?

标签: 分案申请 专利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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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提出分案申请,对原申请没有什么影响。

    2019/10/10 09: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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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siceng 发表于 2019-10-10 09:30
    提出分案申请,对原申请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没有影响,原申请也被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了,岂不是违反一项发明只能有一个专利的原则了吗?

    2019/10/10 09:4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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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adrian_ 发表于 2019-10-10 09:41
    如果没有影响,原申请也被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了,岂不是违反一项发明只能有一个专利的原则了吗? ...

    你的分案申请,不能具有与母案申请同样的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否则分案申请不应该被授予专利权。

    有棺部门,
    处理的是你的分案,不是你的母案。

    2019/10/10 10:3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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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10-10 10:34
    你的分案申请,不能具有与母案申请同样的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否则分案申请不应该被授予专利权。

    有棺部 ...

    “你的分案申请,不能具有与母案申请同样的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

    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母案在已经被授予专利权通知书,母案的权利要求已不可修改的情况下,是不是理论上来说,已实际上无法提出一个具有可行性的,可以通过审查的分案申请了?

    2019/10/10 11:2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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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adrian_ 发表于 2019-10-10 11:28
    “你的分案申请,不能具有与母案申请同样的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

    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母案在已经被授 ...

    你可以选择说明书中的其他内容,如果还有其他内容的话。

    2019/10/10 11:3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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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10-10 11:38
    你可以选择说明书中的其他内容,如果还有其他内容的话。

    李工回答得真耐心,点赞。

    2019/10/10 14: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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