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那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怎么解释?
发布时间:2019.03.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查看:3902 评论:5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
审查指南: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应当至少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当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时,写在最前面的独立权利要求被称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其他独立权利要求称为并列独立权利要求。”
这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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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ian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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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wolf20861
2019/03/10 11:53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再见孙悟空2018
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
这个我的理解是 :一个发明申请文件里面,只能存在一个发明构思,但是可以存在多个具有关联性的、用于实现同一发明构思的独立权利要求。
例如,
1、一种文件合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A;
B;
C。
2、一种文件合并装置,其特征至于,包括:
A'模块,用于实现A;
B'模块,用于实现B;
C'模块,用于实现C;
3、一种计算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被执行时实现所述文件合并方法。
3个独立权利都是针对同一发明构思,是具有关联性的,是可以作为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纳入同一申请文件进行专利申请的。
2019/03/10 13:1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9/03/10 23:29 [来自天津市]
1 举报kingdomway
2019/03/11 09:53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macwolf2086
多年疑惑被解开,一语点醒梦中人!
2019/03/11 10:12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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