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4.08.13 上海市查看:2323 评论:3
请教各位大师,一般什么样的限定会被认为是功能性限定。
如防氧化层?加热装置?固定机构?
如果我现在有一个结构,定义成装载机构,就是功能性限定,定义成装载箱就是结构限定,如果定义成装载机构,是不是就要在实施例中举例出几个装载机构的实施例,不然会有问题吗?翘首企盼各位大师的指导 。。。。。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monggol123
[5]思博市市长
主题:39 回帖:641 积分:735
热帖推荐
TOP
发布时间:2014.08.13 上海市查看:2323 评论:3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monggol123
[5]思博市市长
主题:39 回帖:641 积分:735
热帖推荐
雾都法乐
2014/08/13 09:56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citicwl
2014/08/13 11:0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alack1358
我觉得,一般来说,部件的命名在专利中不算功能性限定。所谓功能性限定应该是指用“用于XXX的a”、“a,可以XXX(达到什么效果)”之类的描述来表示技术特征。
2014/08/13 15:34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