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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清楚问题

发布时间:2014.06.12 广东省查看:5043 评论:19

最近收到几个OA,是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问题,审查意见指出权利要求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不清楚,例如,1、根据一个参数确定出另一个参数,审查员说不清楚根据个参数如何确定出另一个参数;2、预设的第一阈值,审查员说预设第一阈值的含义不清楚。我结合指南理解,认为权利要求的不清楚的判断对象是一个整体的权利要求,只要这个整体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清楚,就应该清楚,而判断权利要求中的个别技术特是否清楚时,通常指用词不清楚,例如,出现高中低等词语,感觉审查员的意思是希望看到独权,本领域技术人员就要能够还原出专利保护的产品或方法;欢迎大家发表意见,探讨下不清楚问题,以及审查员意见是否正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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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权利要求清楚与否确实要整体来判断,但是就权利要求书来说,这个整体的概念通俗的说,就是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保护范围是否清楚。
    无论是整体都不清楚,还是其中某个特征的描述不清楚,只要最后的结果会导致整个权利要求没法清楚确定一个保护范围,那就是不清楚。
    相对地,说明书的要求,就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就能实施其中描述的技术方案。

    2014/06/12 10: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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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审查员的观点是正确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你的描述不能再现你的方法/不能制出你的产品,你的技术方案就是不清楚的。

    2014/06/12 13:3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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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你这个技术方案都不完整,创造性部分存在黑盒子,审查员必然认为是不清楚的了。

    2014/06/12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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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浪淘沙 发表于 2014-6-12 13:36
    审查员的观点是正确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你的描述不能再现你的方法/不能制出你的产品,你的技术方案就是 ...

    你理解有误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哪篇专利的权利要求能制造出产品,如果根据权利要求都能制造出产品,说明书还有啥用

    2014/06/13 17:1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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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leapaheader 发表于 2014-6-12 14:59
    你这个技术方案都不完整,创造性部分存在黑盒子,审查员必然认为是不清楚的了。

    技术方案是完整的,技术方案完不完整是看解决的技术问题,能解决技术问题就是完整的,你去看下指南关于清不清楚是怎么解释的

    2014/06/13 17:1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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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luozhuping 发表于 2014-6-13 17:18
    技术方案是完整的,技术方案完不完整是看解决的技术问题,能解决技术问题就是完整的,你去看下指南关于清 ...

    保护范围不清楚,因为你只提出了技术设想,没有用技术特征实现。

    2014/06/16 16: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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