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功能模块的可专利性分析
发布时间:2014.04.11 福建省查看:2186 评论:0
当前,很多IT行业的发明实质是一个软件,因此,对计算机软件功能模块的可专利性应当是已经形成了共识,即可以授予专利权。我把审查指南中的一个例子修改了一下,请问这样是不是具有可专利性了。
一种学习外语造句的系统(我把名字修改了一下,觉得更合适)
申请内容概述
发明专利申请能够将句子分割为多个词语,用户将词语重组并输入给系统,系统程序将用户重组的句子与原句子进行比较,并根据预先确定的评分标准给出得分分数,然后将分数输出给学习者。
申请的权利要求
一种学习外语造句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文件接收模块,接收用户所传送的语言文件;
文件分割模块, 将所述语言文件分割成至少一个独立句子;
句子分割模块,将所述独立句子分割成多个词语;
造句式语言学习模块,将所述词语输出给用户,并接受用户自己重组的句子,将所述独立句子与用户自己重组输入的句子进行比较,根据预先确定的评分标准给出得分分数,将分数输出给所述学习者。
请问,先不讨论新颖性、创造性,至少我觉得作为计算机执行的功能模块,应当是具有可专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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