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标”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4.03.27 浙江省查看:2902 评论:8
(一)低质量申请的认定 降低初审合格率关键在于减少对低质量申请的授权。所谓低质量申请,是指那些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创新,或者创新程度极低的申请,这些申请通常不是以获得专利保护为目的。具有以下特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确认为低质量申请的可能性较大: 1.非正常申请工作组提供的相关低质量申请线索,以及初步审查中积累的有关发明人、申请人、联系人(黑名单)线索。 2.申请的主题名称为生活领域的常见物品名称。 3.权利要求技术方案极其简单或保护范围过大、或者是现有技术的简单拼凑。 4.说明书中发明内容、具体实施例和权利要求的内容基本相同(三位一体)。 5.说明书附图结构非常简单或不符合制图规范。 6.属于低质量申请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例如IPC分类A、B、F部下面的一些小类。 7.短时间内集中提交的数量较大的批量申请,申请主题相近或撰写方式简单雷同,例如中小学生、医疗器械等方面的批量申请等。 此外,在E系统中已经打有低质量申请标记以及有4、5星级机检推送报告的申请,均属于疑似低质量申请的范畴。
李工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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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难道没看到这两个词汇吗?有这个说法在,怎么解释都说得过去了。
2014/03/27 21:1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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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23:34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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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23:3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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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8 04:11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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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8 04:2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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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 你们 没见过 那些专门制造这些的 人才
生活领域的常见物品,有些人只随便挑一种,都能造出三位数以上的实用新型来。
而且 大多是 申请费75块交了 没办登的。
2014/03/28 09:4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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