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发明答一通,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问题
发布时间:2014.02.14 重庆市查看:3395 评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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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win
[5]思博市市长
主题:16 回帖:223 积分: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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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洞宾
2024-04-05 16:42:59
求助大佬帮忙解答!!!
14评论 0 -
唐钰
2024-04-14 20:23:49
怎么和专利代理人合作
27评论 1
kunako
2014/02/14 10:21 [来自陕西省]
0 举报xiaohui8882
2014/02/14 10:24 [来自天津市]
2 举报jane6801
当然比较**的做法是删除权1、2,将权2的技术方案直接作为独权限定的方案。
2014/02/14 11:04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tansuyuan
但问题是你这么改(仅在独权加一技术特征),能解决技术问题,获得技术效果吗?即有可能不符合26.4条。
但你说了可以陈述创造性的话,应该没有问题。
⇒说明原权利要求没写好
2014/02/14 11:10 [来自日本]
0 举报kingwin
说明书中只有一个包含所有技术特征的具体实施例。
其实是这样的:权一中说了管壁上开有小孔,权二说小孔的分布情况,权三说的小孔的形状。说明书中有写小孔的形状特征会带来特定的技术效果,所以想只把小孔的形状补入权一。
看你这样一分析,好像确实是超范围的。
可是我以前答过一个一通,审查员说权一缺必特,然后根据审查员的建议把权二和权八中的两个技术特征补入了权一。
所以在想这一个可不可以也这样答复。
不过仔细想想,审查员的问题都不一样,这一个是说没有创造性,那一个是缺必特。
我还是先和审查员电话沟通看看吧,如果超范围就只能删权一权二了。
2014/02/14 11:19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kingwin
谢谢解答!
2014/02/14 11:20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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