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审查的漏洞?
发布时间:2013.12.16 湖南省查看:3304 评论:4
我有一个疑问,审查创造性时,用的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那么,有人在一个过时的不先进的技术的基础上做一些改进,取得一点有益效果,而实际上现在的技术的效果已远优于其取得的有益效果,这样也应该授权吗?或者说审查员实际操作时,会不会或以什么理由驳回其申请?我的理解是很有可能会被授权。那么除了无效或侵权诉讼时以现有技术抗辩等理由主张不侵权?有没有其他办法?或者说立法时有没有考虑这种可能性而有相应的对策?或者说,是否应考虑此类流氓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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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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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o
2013/12/16 14:48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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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话前面的内容,没有证据表明,应当不给他授权。
2013/12/16 15:1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juliayinyin
如果这种改进,在现有技术中找不到,而且也不属于公知常识,那说明这种改进还是具备创新性的,可以予以授权。
2013/12/16 15:3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301
——这样的专利即使授权,也不会有人用,也不会妨碍公众利益,够不上流氓专利。只是让申请人自己花钱公开点技术资料。
2013/12/17 11:5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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