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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审查的漏洞?

发布时间:2013.12.16 湖南省查看:3304 评论:4

我有一个疑问,审查创造性时,用的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那么,有人在一个过时的不先进的技术的基础上做一些改进,取得一点有益效果,而实际上现在的技术的效果已远优于其取得的有益效果,这样也应该授权吗?或者说审查员实际操作时,会不会或以什么理由驳回其申请?我的理解是很有可能会被授权。那么除了无效或侵权诉讼时以现有技术抗辩等理由主张不侵权?有没有其他办法?或者说立法时有没有考虑这种可能性而有相应的对策?或者说,是否应考虑此类流氓专利?

标签: 专利 创造性 技术 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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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现有技术的认定不是一定要以申请人提供的背景技术为基础,审查人员如果发现在申请日之前有更接近的现有技术,会依此为对比文件来审查,也就是你说提到的“实际上现在的技术的效果已远优于其取得的有益效果”这项现有技术,所以对于一个合格的审查员来说,不会出现你那种情况。

    2013/12/16 14:4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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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有一个疑问,审查创造性时,用的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那么,有人在一个过时的不先进的技术的基础上做一些改进,取得一点有益效果,而实际上现在的技术的效果已远优于其取得的有益效果,这样也应该授权吗?
    ————————————————————
    你的问话前面的内容,没有证据表明,应当不给他授权。

    2013/12/16 15:1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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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如果仅有一些改进,而这种改进在其他的现有技术可以找到,或者是常规的、容易想到的技术内容,那么一般会以不具备创造性驳回申请。也就是对比文件结合另一篇对比文件,或者对比文件结合公知常识的方式。

    如果这种改进,在现有技术中找不到,而且也不属于公知常识,那说明这种改进还是具备创新性的,可以予以授权。

    2013/12/16 15: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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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有人在一个过时的不先进的技术的基础上做一些改进,取得一点有益效果,而实际上现在的技术的效果已远优于其取得的有益效果,"
    ——这样的专利即使授权,也不会有人用,也不会妨碍公众利益,够不上流氓专利。只是让申请人自己花钱公开点技术资料。

    2013/12/17 11:5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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