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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如果权利要求书中用“可以”表示几个并列的特征,是否可以

发布时间:2018.09.03 浙江省查看:2400 评论:3

搜索已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含“可以”字样的还是不少的,不知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中如果用“可以”表示几个并列的特征,是否行?如果审查员认为不能用“可以”,那审查员一般在初审阶段就对此提出审查意见还是要等实审阶段才提出?

标签: 专利 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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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可以”在不同语境下,表达不同的含义;不能用“可以”的环境是,同一权利要求中限定了大小不同的两个范围,会导致不清楚。如果“可以”是指并列技术方案或者表达“能够”的意思,则是清楚的。
    没见过初审提这个意见,因为初审难以判断是否清楚,一般是在实质审查阶段。建议还是少用可以,选择其他的表述方式。

    2018/09/03 11: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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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并列的技术方案还是用“或”比较严谨一点,可以这个词太口语化了,权利要求书还是少用。

    2018/09/03 13:06 [来自广东省]

    1 举报
  • 第3楼
    熊掌喂羊 发表于 2018-9-3 11:01
    “可以”在不同语境下,表达不同的含义;不能用“可以”的环境是,同一权利要求中限定了大小不同的两个范围 ...

    谢谢老老师细心指点

    2018/09/03 14:1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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