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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09 山西省查看:3492 评论:4
标签: 专利申请
评论列表
houcong2003
2013/11/09 18:56 [来自上海市]
dly
2013/11/09 19:04 [来自山西省]
李工仲明
2013/11/09 22:00 [来自天津市]
tcluo
dly 发表于 2013-11-9 19:04公开的专利申请1年之内要求了其的优先权,视为主动撤回,破坏在后申请的创作性 吗?...
2013/11/10 21:5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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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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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cong2003
2013/11/09 18:56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dly
2013/11/09 19:04 [来自山西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如果你的申请公布了你的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那么确实有可能破坏在后申请的创造性的,甚至是破坏了新颖性。
楼主在可以破坏新颖性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优先权的办法把你在后申请中,已经记载在在先申请中的内容是可以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但是在先申请中没有记载的,是享有不了优先权的。
2013/11/09 22:00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tcluo
在先申请专利自申请日起一年内在后事情要求了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不会破坏在后申请的创造性。
在先申请没有明文记载但根据说明书附图可以得出的内容也可以享有优先权
2013/11/10 21:5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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