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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实务权利要求书的独权1能否写得更简略

发布时间:2013.10.04 福建省查看:3116 评论:4

我们先来看2008的实务关于添加到油脂中的组合物的分案申请中独权1:   1.一种用于添加到油炸食品的油脂中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后面还有关于防粘剂等的从权,比如:  3.根据权利要求 1 或 2 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粘剂选自卵磷脂、硬脂酸  中的一种或者他们的混合物。 4.……。


按同样的思路,2011年实务的权求撰写,其独权1也可以写成:  1.一种内置调味材料的瓶盖组件,包括瓶盖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盖栓和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
然后瓶盖、盖栓、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三者的具体结构可以像2008年的防粘剂、消泡剂一样写成从权。

标签: 油炸食品 百分比 二氧化硅 有机硅 卵磷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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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
    ————————————————————
    你只有限制他运动的机构,要是真要刺破那个膜,怎么办?
    感觉你这么写出来的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啊。

    2013/10/04 23:3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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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一剑东来 于 2013-10-5 10:13 编辑

    国知局的标准答案是:

    我把它简化为:
    按与2008年试题中“组合物”同样的思路,2011年独权1也可以写成:  1.一种内置调味材料的瓶盖组件,包括瓶盖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盖栓和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
    然后瓶盖、盖栓、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三者的具体结构可以像2008年的防粘剂、消泡剂一样写成从权。

    2013/10/05 10:12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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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1、化学领域的组合物权利要求与机械领域的产品权利要求作比较,这本身就......。
    2、08试题中,根据其说明书技术内容,可认为组合物权利要求是清楚的。
       但楼主简化的产品权利要求,只有部件名称,没有部件之间的具体结构、相对位置或相互作用关系,该权利要求是不清楚的。

    作为考试思维,楼主的想法不妥,权利要求的撰写只能拿试题给出的技术内容来进行。

    2013/10/05 14:51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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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原来如此,明白了。

    2013/10/05 14:58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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