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实务权利要求书的独权1能否写得更简略
发布时间:2013.10.04 福建省查看:3116 评论:4
按同样的思路,2011年实务的权求撰写,其独权1也可以写成: 1.一种内置调味材料的瓶盖组件,包括瓶盖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盖栓和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
然后瓶盖、盖栓、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三者的具体结构可以像2008年的防粘剂、消泡剂一样写成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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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东来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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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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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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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有限制他运动的机构,要是真要刺破那个膜,怎么办?
感觉你这么写出来的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啊。
2013/10/04 23:3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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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的标准答案是:
我把它简化为:
按与2008年试题中“组合物”同样的思路,2011年独权1也可以写成: 1.一种内置调味材料的瓶盖组件,包括瓶盖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盖栓和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
然后瓶盖、盖栓、限制盖栓受压时向隔挡片方向运动的机构三者的具体结构可以像2008年的防粘剂、消泡剂一样写成从权。
2013/10/05 10:12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一梦千寻
2、08试题中,根据其说明书技术内容,可认为组合物权利要求是清楚的。
但楼主简化的产品权利要求,只有部件名称,没有部件之间的具体结构、相对位置或相互作用关系,该权利要求是不清楚的。
作为考试思维,楼主的想法不妥,权利要求的撰写只能拿试题给出的技术内容来进行。
2013/10/05 14:51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一剑东来
2013/10/05 14:58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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