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的办理时限
发布时间:2013.07.01 上海市查看:4040 评论:0
然而,《审查操作规程——初审流程分册》(2011修订版)第481页记载:在先申请文件的出具期限为发明和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12个月,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6个月。
经电子邮件咨询初审部发文处的审查员,咨询邮箱为:cpquery@sipo.gov.cn,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超出18个月期限的需要提交国外要求出具优先权国家的通知书复印件,或是国外代理机构出具的要求优先权文件的证明文件,需要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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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ee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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