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专利主动撤回对新颖性影响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21 山东省查看:5082 评论:9
我有一个专利同时申请了实用新型和发明,是在去年12月1日申请的,目前实用新型的状态是等待提案,发明的状态是等待实审请求,发明在3月1号下发了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而且我在提交发明专利的时候勾选了提前公布,也就是说现在发明已经进入了公布准备阶段,以后一定会公布。
问题一:如果我现在撤回这两个专利,对我后面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有影响吗?会构成抵触申请吗?
问题二:前面提交的专利有一个技术特征A,现在我想在A的基础上新增一个技术特征B,那我撤回前面已经提交的这个专利后,审查员会对照我前面撤回的这个专利里面A这个技术特征来说我后提交的专利里面B的技术特征是显而易见的吗(B的技术特征是以A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发明进入公布准备阶段的,我后提交的专利里的技术特征A是首次提交吗?审查员会拿我提交在前的专利里的技术特征A来对比我后提交的专利里的技术特征B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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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fawanj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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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了吧
如果你这两个申请本身就要求了优先权的话,建议咨询事务所相关专业人员。
2018/04/21 15:39 [来自中国香港]
0 举报李工仲明
时间都这么长了,我认为大概率是不会中断该申请的申请公布过程的。
2018/04/21 18:0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8/04/21 18:0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pifawanj
那如果我后申请的专利要求前面的优先权呢?要求优先权新颖性也会被破坏吗?(是不是只要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了,后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就一定会被破坏?)
2018/04/21 18:13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享有优先权的部分方案,不会被破坏新颖性。不享有优先权的方案,在先申请可能构成在后申请的现有技术。
2018/04/21 22:20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lightbird
2018/04/23 12: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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