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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伪需求”的诞生

发布时间:2018.02.13 北京市查看:1394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qinghehan 于 2018-2-13 23:54 编辑

专利是我的主业,所以我是有情怀在里面的。


我接受教育告诉我,专利是要为商业服务的,对此我仍然“执迷不悟”。

所以,真正的专利需求在于申请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创新带来的市场。


如果说专利是一种商品,这本没有错。既然是商品那么就有“供”和“需”。很明显,在当下,国内的专利市场是供方驱动着的。因为我们更常见到的是,各色代理所对自己的撰写服务明码标价,然后打个电话或者约个拜访,问“我有撰写服务,要不要买”;更明显的是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服务商,明码标价对于他们的好处有更多,比如打着消除信息不对等的情感牌,比如让价格更透明的先天优势,比如让产品和流程更加标准化,比如可以让更加便宜的人力担当销售的角色等等。于是,在这个市场,你可能没看到最好的供方,但是总能看到更好的供方。


但是你要明白,供方为什么做的好,是为了开发需求面;而正因为中国专利需求面其实是非常的混乱,所以才有了这么牛逼的供方。


混乱这个词是本君用的。因为原本对专利的需求尽可以来自或者只来自本文开头的描述。但是本君眼前看到的并不是这样。比如前几日,看到一篇申请专利的25种好处的软文。当然本君可以负责的说这文章至少还漏了一种好处,那就是“减刑”。当然,这类软文必然还有很多,也必然是那些“能到不行了”的供方为了刺激专利申请,刺激专利这种商品的消费,用显而易见、平易近人、通俗易懂的文案对“专利商品”的一种包装。让本君痛心的是,这些文案必然不是出自像本君这样对专利有着情怀的段子手;更让人心痛的是,这些文案正在进一步引导着市场需求越来越偏离专利的本质,这样的后果是让人们进一步忘记专利的内涵。


所以本君说的“伪需求”就是这些,为了五花八门的原因找些机构写案子的需求。


但是,有些同行是赞同这样宣传的,甚至广州局的公众号也在转载。我也不奇怪,大家还是要写案子养家糊口的。这样的宣传或许能在一时之间带动申请量,但是它对专利的宣传实际是负面的,是在开倒车。你可以以为这些软文是在激发“准客户”购买撰写服务的需求,但是实际上是这些软文是在拉低“准客户”对专利的认识,拉低对专利认识的同时,也会拉低对专利从业者——你的认识。并且这些软文直接影响到的不只是所谓的“准客户”,从“公开”的角度看,他甚至可能拉低了社会公众甚至是每一个人对专利的认识。就像前一段火透了的“雾霾扇”,专利申请的诞生就是当下国人对专利认识的一个缩影。它成为了笑柄,也就是中国专利之乱现状又一次被赤裸裸的嘲笑。而更需要反思的是过去三十年间对中国专利制度的宣传与教育究竟出了哪些问题。不仅如此,如果社会公众对与专利的认识被拉低,被停留在那25条上,那本君也有理由相信,那些政府官员、**人士、科技工作者、莘莘学子都有可能被这样的宣传所误导,都有可能永远了解不到专利的本质。后果可想而知,专利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与待遇将停滞不前,因为他们的工作得不到社会认可;中国高质量专利可能会继续难产,因为人们可能都忘了专利的排他性;需要与银行、**协作的专利运营将继续举步维艰,因为这些人士根本不会清楚这些专利为什么值钱。


然而,这些事情现在正在发生着!


我突然非常诚恐地想起林则徐的那句话——“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


那么专利呢?


当然,本君也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既然本君提到了“伪需求”,那么这个命题会不会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也就是说,既然市场上或者企业内对专利已有的认识已经是这样了,刺激杂七杂八的需求实际上是适应市场。所以也许本没有什么“伪需求”,适者生存而已?


首先,我们不应该忽略这样一个事实。早年各部委为了刺激技术创新,所以才对承载着技术创新成果的专利,提供了这样那样的优惠政策,包括高新、升学、职称等等。正确的逻辑应该是,“先得有创新,才能有优惠”。但是“聪明的”国人,爱以结果为导向。谁也不能杜绝某些人或者企业,为了获得某些优惠政策,才把专利约等于创新,将其作为必要条件去获取。所以,对于某些企业,本君所说的“伪需求”是他们的“真需求”。如果你要服务他们,我没有话说。但是,偏偏要把原本单纯的专利市场都带动成“伪需求”,或者用“伪需求”去培育、启发潜在的市场,就是你的不对了。不能用一小撮非正常群体的意识形态,去蒙蔽社会公众对专利的认识;也不应该拿这一小撮非正常群体的投机取巧去教导社会公众,让他们觉得这样的操作才是所谓的正确,让他们觉得这样的本末倒置才是所谓的“真需求”,并且让他们乐在其中,坐享其成,却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是非常可怕的,是缺乏社会责任的。赚的是钱,破坏的是这行的生态。


其次,知识产权工作确实只是企业经营中的一环,它确实要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研发战略、竞争策略,甚至是财务计划。但是专利工作仍然是需要建立在专业性的基础上的。所以,那些真正理解知识产权的内涵,领会了知识产权之于企业经营真正关系的从业者才将会是市场中的适者,行业的未来应该属于他们。


所以,百科君定义的专利“伪需求”确实是伪需求,它的诞生源于一小撮人的投机取巧,不应该把它常态化,更不应该举着市场化的口号,把它堂而皇之的“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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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市场上的伪需求有点多,我担心的是专利申请的工作也来越变味儿...

    2018/02/14 18: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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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非常同意本文观点!反对故意制造的垃圾专利,反对非正常申请。
    另外,我还要顺便反对一下激励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激励政策。

    2018/02/16 15:20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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