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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转让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8.01.23 北京市查看:1834 评论:2

请大家帮忙看一个问题,如果中国企业a申请了一项中国专利。b是美国企业,现在要求a的中国申请的优先权再来中国申请。除了签署优先权转让协议之外,还需要参照指南第40页的规定,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吗? 我个人认为是需要的,因为这相当于变相把申请人从中国企业a变为了美国企业b,大家怎么看呢?如果需要的话,这个文件具体找哪个部门签署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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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持续关注,坐等高见@@

    2018/01/23 17:10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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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专利法虽然只规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涉及技术进出口,你这个优先权转让应该也涉及出口了。最近出了个《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加强了技术出口的管理。个人觉得,应该将转让合同交到商务部备案,获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2018/01/25 10: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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