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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专利权后能否继续维权?

发布时间:2017.12.06 北京市查看:2000 评论:5

有这么一个案子,它的存续期为2011.5.25~2016.10.20,之后没有缴年费终止了(已经无法恢复了),现在专利权人发现某个侵权者从2013年起就一直在制造、销售侵权品,想问一下,现在专利权人还能够主张权利吗?即,还能够主张专利权存续期间的权利吗?如何操作呢?多谢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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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今天起诉,应该能主张 2015年12月7日 至2016年10月20日之间的权利

    2017/12/06 10:33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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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你可以主张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部分权利,且具有该权利的时间,要和诉讼开始日之前的2年这个时间段,要有交集。

    除非你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不知道侵权行为发生。

    2017/12/06 10:3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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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刚才查阅了相关资料,似乎不能主张权利了,因为如果权利超过二年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二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但这种判决应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2)起诉时专利权仍在有效期内。
    目前来看,权利已经不在了,判断停止侵权没有了任何意义,赔偿损失似乎也不可能了。

    2017/12/06 11: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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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搞不到侵权赔偿 就是没意义了。

    2017/12/06 11:02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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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不能

    2017/12/08 14:1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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