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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删除说明书附图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8.01.04 河南省查看:2335 评论:8

审查意见提出附图3的未包括全部技术特征,与说明书记载的技术特征不对应,我是否可以删除附图3 呢?附图1-2已经包含了全部技术特征。如果可以删除附图3,是不是只需要在审查意见中陈述一下就可以了,不用将附图1-2重新递交一边?谢谢各路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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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1、这是实用新型胡乱审查。

    2018/01/04 11:5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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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2、如果他只是指出了附图3有问题,那么删除附图3,从法理上,克服了他所指出的问题。

    2018/01/04 11:5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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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这样使用A26.3,是错误的。当然啦,实用新型胡乱审查中使用A26.3,大部分都是错误的。

    2018/01/04 12:0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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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8-1-4 11:59
    2、如果他只是指出了附图3有问题,那么删除附图3,从法理上,克服了他所指出的问题。 ...

    谢谢李工!那我递交审查意见答复文件时,用不用把附图1和附图2重新递交一次?还是只需要意见陈述和说明书修改页就可以了?

    2018/01/04 12:01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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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8-1-4 15:19 编辑

    T136xxxx6291Dl 发表于 2018-1-4 12:01
    谢谢李工!那我递交审查意见答复文件时,用不用把附图1和附图2重新递交一次?还是只需要意见陈述和说明书 ...

    你递交审查意见答复文件时,需要把附图1和附图2重新递交一次。

    2018/01/04 14:11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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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我认为你的视图上面画错了,导致了图3与图1图2不对应。你需要补正说明书(图1+2)即可

    2018/01/04 16:03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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