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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条件性的权利要求的写法

发布时间:2012.12.26 江苏省查看:3307 评论:7

权利要求保护一种箱体,箱体的材料是可以防止内部燃料腐蚀的材质,例如:如果采用A燃料时,材质是a;采用B燃料时,材质是b;采用C燃料时,材料是c;……,可以采用的燃料以及哪些材质可以耐腐蚀都是公知的。那么独权能不能通过功能性限定? 一种箱体,其特征是:所述箱体的材料是可以耐内部燃料腐蚀的材质。 另外,从权能不能直接把这几种材质同时写进去?需要把燃料与材质一一对映么? 根据权1所述的箱体,其特征是:所述的可以耐内部燃料腐蚀的材质是a、b、c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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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觉得独权可以这么写,根据审查意见再进行限定。从权分开吧,才是完整的技术方案。浅见!

    2012/12/26 11:1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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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yirenz 发表于 2012-12-26 11:16
    我觉得独权可以这么写,根据审查意见再进行限定。从权分开吧,才是完整的技术方案。浅见!

    刚好留些问题给阿婶去发审查意见。

    2012/12/26 11:5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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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也是可以的,你的独权写的很大,应该需要很多种防止内部燃料腐蚀的材质作为支撑

    2012/12/26 12:0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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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从学术的角度出发,确实用这种上位概念然后用从权去丰满比较好。但是在实际撰写中,如果确实是楼主例举的情况,就建议不要写在独权了,既然材料和材料的抗腐蚀性既然都是已知技术,则用这种材料制作成防止那种溶液腐蚀的箱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对权力要求的创造性贡献几乎为零,且对权力要求的保护范围还形成负作用。颇有画蛇添足的味道。

    2012/12/26 13:1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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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如果你觉得上位不了,那就可以都写成独权,如果审查员认为没有单一性,你再分案申请。

    2012/12/26 13:3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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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lase 发表于 2012-12-26 11:54
    刚好留些问题给阿婶去发审查意见。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所以我觉得考试老考要不要分案显得果汁局的私心很重,那是他们的业务,我们只要考虑布局是否合理,能否争取到最大范围就行了,有没有单一性等你来了oa再说,单一性不在我烦恼的范围内.

    2012/12/27 08:4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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