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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先权

发布时间:2017.10.04 河南省查看:1148 评论:3

已撤回的优先权还能提出恢复请求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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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优先权只能在申请日在请求书中提出。既然已经撤回了,肯定超过了申请日递交申请时这个期限了。

    2017/10/04 22:2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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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而且,撤回,是你自己的主动的行为。没法恢复,除非你能够证明,那个东西是违背你的意志而做出的。或者说国知局在接受那个请求时,存在行政程序上的问题。

    2017/10/04 22:2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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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不能,基于节约程序原则,做出的变更不能反悔,除非审查员同意,可是一般不会同意

    2017/10/05 20: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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