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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区别与联系

发布时间:2014.09.21 河南省查看:2658 评论:4

本帖最后由 guozhongbin 于 2014-9-21 19:33 编辑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其中的“中国”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两者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一般就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吧,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级专利局吧?那么在申请专利时还可以向省级专利局提交申请吗?
另: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可能是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又是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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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指的中国,仅仅是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因为这个部门以前经常改变名称。所以,为了立法的内容的稳定性,在专利法中,就直接叫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而不以其直接的称呼来叫他。

    2014/09/21 21:1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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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3、提出专利申请,无论用哪种方式,只要是申请中国专利,都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来提出的。地方局尽管可能会有代办处,那也是sipo的受理部门在地方代为受理的部门,叫代办处。

    2014/09/21 21:1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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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学习一下

    2014/09/22 09: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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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skylong023 于 2014-9-22 10:42 编辑

    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包括PCT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不包括PCT申请。可以先提交PCT申请,然后进中国。

    2014/09/22 10:41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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