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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宣告全部无效的专利能否作为实审中的对比文件

发布时间:2017.03.07 河南省查看:6397 评论:17

请问:已经宣告全部无效的专利是否可以作为审查中评述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标签: 专利申请 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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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无效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的,既然不存在又如何作为对比文件呢

    2017/03/07 11:1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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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可以作为对比文件的,只要公开了就可以作为对比文件。

    2017/03/07 11:2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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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T150xxxx0267Bj 发表于 2017-3-7 11:19
    无效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的,既然不存在又如何作为对比文件呢

    只是视为这个专利权自始不存在,但是作为公开的技术是可以作为对比文件的

    2017/03/07 11:2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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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T150xxxx0267Bj 发表于 2017-3-7 11:19
    无效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的,既然不存在又如何作为对比文件呢

    只要是在申请日之前公开的,均可以作为对比文件,和法律状态没有关系,不仅是专利文件,论文、报刊杂志等均可以作为对比文件

    2017/03/07 11:2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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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T150xxxx0267Bj 发表于 2017-3-7 11:19
    无效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的,既然不存在又如何作为对比文件呢

    专利权自始即视为不存在,不代表公开行为从来没有发生过。

    2017/03/07 11:2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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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作为现有技术,你申请日之前的,公众可以看到的文件

    2017/03/07 11:2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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