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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及其装置和方法的独权之间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7.09.20 天津市查看:1537 评论:4

系统及其装置和方法的权项应该可以写三个独权,那么,这三个独权是互相独立的?还是相互限定的?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是如何相互影响的?

请教各位前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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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个是看单一性的,有单一性的话,怎么都行

    2017/09/20 14: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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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怎么写的出发点是看客户需要,代理机构里面大多数只是教你固定写法习惯,其实不一定,都是要看你专利要达到什么目的,想怎么保护

    2017/09/20 14: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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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单一性已经确定。
    同一个发明目的下的系统、装置、方法的独权是不是共同限定才能完成这个目的?感觉只是一方,例如只是装置独权,是不能独立完成发明目的的

    2017/09/20 14:4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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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装置,包括该装置的系统,方法(在权利要求中略去装置及系统中的主体、客体特征,用方法特征描述),在说明书中可以描述该装置、包括该装置的系统及利用该装置与该系统的该方法。

    2017/09/30 17:38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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