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以转让(或许可)一半吗?
发布时间:2017.09.19 未知属地查看:2503 评论:8
我认为可以,方义飞认为不行。
我认为不光可以按权项转让(或许可,下略),比方说转让2,3个权利要求,还可以把一个权项切开,转让其中的一个方案,
或者某权项、方案的一个下位概念(即便文件里面没写)。
比方说,一个专利有20个权项,权9是“一种如1(特征A)所述的X,特征是还有I”,
专利权人跟被许可人可以订立协议,允许其生产这样一种产品:
一种X,特征是A+I+K,K这个特征在整个专利里面都没写。
在转让的时候,如果要转让一部分,就去修改著录项“专利权人”,把被转让人名字加进去,再签署一**权合同。
在许可的时候,如果要许可一部分,专利权人只要跟被许可人签署**权合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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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马备用号
[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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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马备用号
方义飞认为:不同的分案用于许可不同的厂家,所以必须分开申请,不然没法转让;
而且转让必须登记,否则转让无效。
2017/09/20 00:27 [来自未知属地]
1 举报lwboss
而且你乱爆别人的名字,还指名道姓的给人扣道德帽子,你觉得合适吗?他爆你名字了吗?
2017/09/20 22:01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syd4182
有道理
2017/09/20 22:12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白龙马备用号
你不考虑转让或许可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
---什么情况?
你不会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智、聪慧、善良、公正、正义的吧,发明人在这个丑恶的世界上生存已经很艰难了,绞尽脑汁都很难保护好专利法赋予他们的权益,你还要捣乱,你不觉得愧疚吗?
---即便世界上有很多坏人,也不能允许发明人用这个借口干坏事,因为他干了坏事,不光针对坏人,也针对了其他无辜的人。
打击非正常是对发明人,乃至整个行业都有利的事情
http://bbs.mysipo.com/thread-565473-1-1.html
这个世界不应该按照职位、角色划分阵营,应该按照好坏来划分。
好人一拨,坏人一拨。按照这样的划分去激浊扬清,才能推动进步
如果只为自己职位、角色那拨人考虑,坑了其他拨,那么生态毁了,自己也要完。你太短见了
而且你乱爆别人的名字,还指名道姓的给人扣道德帽子,你觉得合适吗?他爆你名字了吗?
---他的名字是网上别人爆的甚至自己爆的,已经公开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援引。
2017/09/20 23:39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191570109
2017/09/21 16:32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白龙马备用号
能抗议。
非正常审查本就是法外之法。形式上就得不到法规的支持。
而且缺乏细节的规则,处理结果肯定粗疏。
我只是从总体上谨慎地肯定其意义,它的这些缺点我也知道。
但现在它是最不坏的方法,在没有其他方法的情况下。
最好的方法是取消激励政策,但这触动多方既得利益,阻力巨大。
2017/09/21 20:14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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