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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求教,以下两种撰写权利要求的方式,哪个好?哪个范围大?

发布时间:2017.09.01 辽宁省查看:2156 评论:13

一项专利,介绍一种方法,该方法分为A B流程 想法1: 权一:一种方法,包括流程A和B;流程A,具体步骤···;流程B,具体步骤··· 权二:所述流程流程A中需注意的技术特征1 权三:所述流程流程A中需注意的技术特征2 权四:所述流程流程B中需注意的技术特征1 权五:所述流程流程B中需注意的技术特征2 想法2: 权一:一种方法,包括流程A和B 权二:流程A,具体步骤··· 权三:流程B,具体步骤··· 权四:所述流程流程A中需注意的技术特征1 权五:所述流程流程A中需注意的技术特征2 权六:所述流程流程B中需注意的技术特征1 权七:所述流程流程B中需注意的技术特征2 新人 刚刚开始接触专利撰写 麻烦指点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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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第一种大,主权特征越少,范围越大

    2017/09/01 17: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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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但说哪种好,这个不好说,看客户需求

    2017/09/01 17: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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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显然第二种写法范围大,权1的技术特征少,且第二种里的权1-3都是独权,第一种仅权1独权,后面的技术特征都是限定,且后续权利要求都为从权。
    无法判断两种写法的好坏,还得根据技术方案本身来,也许你自己觉得好,但在审查员那里可并不见得

    2017/09/01 17:4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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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对客户来说,第二种好,保护范围广。但第二种独权有可能缺乏创造性,后期答复审查意见还是要修改。所以独权自己把握,必要技术特征写好就行。实践中,会偏向第二种写法多点,个人看法。

    2017/09/01 19:0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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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wxhlove 发表于 2017-9-1 17:34
    第一种大,主权特征越少,范围越大

    如果不缺必特的话,显然是第二种大啊。

    2017/09/02 09:2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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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9-2 09:26
    如果不缺必特的话,显然是第二种大啊。

    对,第二种大,写错了,脑子和手没对应上

    2017/09/04 11: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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